- 秦剑平:曾任江苏省南通市政协副主席、南通市公安局局长、南通市副市长等职务。2023年12月29日,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秦剑平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、徇私枉法一案,对被告人秦剑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,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,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三十万元;对秦剑平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- 陈晓东:曾任江苏省南通市副市长、如皋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、市委书记等职务。2023年12月28日,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晓东滥用职权、受贿、洗钱一案,对被告人陈晓东以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,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;对陈晓东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